依据教育部《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》(教材〔2019〕3号)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职字〔2021〕1号)等文件精神,我院组织开展了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和审查工作。按照“谁选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经教研室初选、二级学院(部)审查、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,现将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选用结果公示如下。
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-2024年1月15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选用教材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处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联系电话。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。